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0〕10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津农财指〔2020〕20号)要求,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促进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我委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方案》,现印发如下,请抓好落实。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侯正仿;电话28450609
市农委种植业管理处张 磊;电话28450512)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天津市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化肥减量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化肥用量。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有关工作的通知》《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预算资金的通知》(津农财指〔2020〕20号)的安排部署,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为保证项目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稳步提高化肥利用效率,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在我市选择2个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工作。试点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集成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建设1个以上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片,累计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示范片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带动全区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在此基础上,在2个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区中,择优选择1个地方政府重视、工作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区,同时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做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指导服务等工作,全市开展取土化验600个以上、田间试验50个以上,更新养分数据,优化施肥参数,完善肥料配方。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
试点区以粮食作物为重点,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重点推广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机械深施、适期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以及作物专用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产品。积极推广先进施肥机械,加快替代落后机械,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技术到位率。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对应用高效施肥技术、施用新型高效肥料的予以补助;也可以向新型经营主体、肥料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打包购买施肥服务。引导大型农资企业开展农化服务,共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基地。
(二)启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落实肥料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主体责任,探索适宜回收处理方式,鼓励引导企业实现源头减量,大力推行肥料统配统施社会化服务,探索建立有效的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
(三)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
继续做好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数据开发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用好海量数据资源,探索数据共享机制。一是规范开展基础工作。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合理布设调查采样点位和田间试验,规范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化验、数据录入、审核校对等环节,不断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库。二是强化数据分析应用。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系统挖掘测土配方施肥十五年大数据,分区域、分作物提出科学施肥意见。改进优化肥料配方结构,科学制定大配方,通过农企合作等方式加快推进配方肥落地。三是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筛选。所取样品检测如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承担任务的第三方机构需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能力等资质条件,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组织的耕地质量检测能力验证考核,近3年内承担相关土壤肥料样品检验工作,无重大过错、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专业机构。
(四)做好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
充分发挥科学施肥指导专家组和省级专家团队技术支撑作用,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主要粮食作物氮肥定额用量。落实专家包片负责制,指导责任片区制定技术方案,分析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协助测算省级化肥利用率。宣传普及科学施肥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化肥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梳理总结化肥减量增效成效
系统总结“十三五”以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经验做法和实施成效,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提炼总结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形成相关总结材料。
(六)开展耕地质量评价
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各区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形成区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
四、主要工作
(一)试点区工作任务
在征求各涉农区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价,研究确定蓟州区、宁河区为我市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服务和物化补助,集成推广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更新、印发科学施肥手册进行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在宁河区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补贴和奖励性补助等,探索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补贴、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作用。
(二)全市统筹继续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
1.取土化验。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均匀布点,以每1万亩左右为一个取样单元,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开展调查取样,共取土化验600个,进行常规7项检测(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pH、全盐),其中10%的土壤样品要进行中量元素有效硫、硅,微量元素(有效铁、锰、铜、锌)测定。
2.田间试验。安排田间试验51个,其中肥料利用率试验23个,肥效试验28个。肥料利用率试验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严格按照《2020年天津市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田间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肥料效应试验各区可根据需要选择安排配方肥料、缓释肥料、中微量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小麦玉米一次性施肥、水肥一体化、水稻侧深施肥等施肥方式改变,以及不同施肥方式(量)对蔬菜、果树等品质影响等方面的试验。
3.技术服务。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改进配方发布制度,开展技术观摩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整理开发测土配方施肥数据,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
4.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各区利用测土配方基础数据开展耕地质量评价,形成区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报告,经专家评审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耕地质量评价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区自筹。
(三)任务及资金分配
各区项目任务资金分配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按照“市级抓管理,各区抓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的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
依托市、区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领导小组,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级领导小组对示范区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协调,区级负责项目区的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专家组的作用,联合农学院、农科院、植保、推广等部门专家对示范区进行综合技术指导。
(二)压实试点任务
试点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试点任务,签订试点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同时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的宁河区要建立县、乡抓落实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鼓励农民收集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服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墙体和布标等多种形式,宣传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组织专家因地制宜制定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农技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进村入户、蹲点包片的形式,指导农民落实好各项技术措施。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资金使用专账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督促检查
在项目实施中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加强检查指导,在关键时点组织开展检查,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技术效果作为重要内容,对项目区进行考核。
请试点区于8月25日前上报区级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并在每月10日之前上报上个月的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分别于9月25日、11月25日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在年底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总结和评价,完成绩效自评表的打分和工作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的编写。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委。
各涉农区11月10日前报送“十三五”以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统计表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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